本网通讯员晏咏梅讯:为普及消防、治安法律知识,维护市场稳定,全面提高商户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场抗御火灾和治安防范的整体能力,企管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和5月11日利用两个下午的时间,邀请了市消防局指导科科长李守斌、长江路派出所分所副所长霍雷在集团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分别围绕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两个方面的知识,对通嘉国贸大厦商户进行了培训。参加培训的商户达924人次,收到良好效果。
图为:乌鲁木齐市消防局指导科科长李守斌对通嘉国贸大厦商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中,消防局指导科李科长主要对新的《新疆消防条例》进行了全面讲解和宣贯。新《新疆消防条例》于2011年3月2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疆消防条例》分为总则、消防职责、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八十条, 《条例》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此外,还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火灾预防和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科技研究和技术创新等工作的领导和促进发展职能。《条例》还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消防公益事业等。因此,《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对企管公司国贸大厦市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开展好消防工作具有极强的法律参考和现实指导意义。
在治安防范知识的培训中,长江路派出所分所副所长霍雷以防盗、防暴、防破坏为主题,结合通嘉国贸大厦市场商户的切身利益,就如何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霍副所长以生动、幽默风趣地方式,例举了大量的现实案例贯穿其中,讲解了治安人员在日常治安防范和案件协助工作中的一些技术性技巧,并针对2010年年底通嘉国贸大厦市场内发生的传播谣言、群发人身攻击短信的事件,提醒和告诫广大商户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如何是正当防卫,怎么算防卫过当触犯法律等等。使参加培训的商户受到了深刻的启发。
无论是消防工作还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都是社会稳定的根本,是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自通嘉国贸大厦市场创建以来,建立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和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是企管公司常抓不懈的工作主题。通嘉国贸大厦市场做为乌鲁木齐市一级防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企管公司担负着消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重任,要始终树立居安思危的思想意识,增强敏锐性、警惕性和前瞻性,确实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这次的商户培训只是从侧面反映了企管公司注重提高商户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的能力。今后,企管公司还将根据通嘉国贸大厦市场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每年制定的培训计划采取更有效的方式继续加强对公司员工和广大商户的培训,不断增强和市场管理者及商户适应各种复杂环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群防防治的作用,共同把通嘉国贸大厦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工作抓紧抓好。